最近遇到一件让人很无语的事情,虽然是很小的事,但是我还是想拿出来一吐为快。
8月中旬的时候我去我家附近超市买了一瓶康师傅的大麦茶,没想到运气还不错,打开瓶盖一看有“再来一瓶”的四个字。一看是中奖了,还可以再换一瓶,小小的美了一下。看了一下瓶身,上面写着活动截止时间是2009.8.31日,而兑奖的截止时间是2009.9.30日。反正兑奖时间还长,我也没想多就把这事给淡忘了。但过了半个月后大约是9月5号的时候,我看着瓶盖兑奖的截止时间还没过期,就拿着去超市兑奖。超市的营业员老大不乐意的给我去找这个牌子的饮料,看过后就对我说兑奖时间过期了。我就想不明白了明明是兑奖的截止时间是2009.9.30日啊,营业员的答复让我哭笑不得,她说这个活动时间截止是2009.8.31日,过了这个时间就结束了,而兑奖的截止时间是针对商家来讲的,是商家收集瓶盖后向厂家的兑奖时间。我晕,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兑奖细则上没有详细说明呢?我现在才真正明白“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”的含义,让那些奸商又钻了空子。看来我们以后购物的时候要多留一个心眼了!

